桂林市委宣传部 桂林市文明办 主办

市生态环境局:呵护绿水青山 绘就生态文明新画卷
发表时间:2022-10-13    来源:桂林文明网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曾鸣(中)带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示范区工作调研
  ▲2022年“六五环境日”广西分场活动在桂林举行
 ▲2022年5月22日是第29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结合桂林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何圣霖 摄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全区执法练兵实战比武,获评表现突出集体
桂林城景交融,自然与人共享共生。图为漓江穿城而过,修复后的洲岛被茂盛的绿色植被覆盖,宛如漓江中的绿肺。 记者唐艳兰 摄

  2022年国庆假期,秋高气爽,来自全国各地的游人泛舟漓江,湛蓝的天空白云朵朵,一江绿水碧波荡漾、白鹭蹁跹,两岸青山草木欣然,桂林山水城景交融美不胜收,人与自然和谐共享共生,好一幅生态文明新画卷。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来推动实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保护漓江为核心,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加强顶层设计与创新实践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桂林全市上下高扬生态文明这面旗帜,在建设美丽中国上走在前、做表率,加强顶层设计与创新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五大新突破。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率先成立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率先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一批重要改革措施,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和“统责、分责、考责、追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创新环保考核奖惩机制,在广西首创保证金制度,以严格的考核倒逼地方主体责任落实。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头号工程,通过有力有效的“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全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桂林落实落地。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乡、村公安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在广西率先完成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漓江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美丽河湖”案例,漓江生态保护改革创新经验获中央改革办宣传推广。全市已获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自治区级生态县区12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21个、自治区级生态村183个,创建工作广西领先。龙胜各族自治县获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荔浦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桂林市入选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依法治污”实践取得新突破。《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填补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法制空白。环境执法力度空前加大,“十三五”期间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73件,处罚金额9050万元,较“十二五”分别增长57.4%和85.6%。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完成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等项目建设,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2500吨/日,较“十二五”末提升2.5倍。完成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以及全州、平乐两个县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成为广西唯一实现市、县两级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的城市。全面完成市区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实施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平台项目,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构建漓江风景名胜区“天、空、地、水”全域监测体系。

  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打造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生物医药四大高新主导产业,形成“三大产业园区、四大工业重点县、五个生态功能区县”的产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市已有22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和1个国家级绿色园区。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全市725辆在用公交车中有518辆使用新能源。

  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每晚在江边散步,清晨在洲岛公园跑上几圈,作为地道的桂林人,李生生时常停下脚步,在朋友圈晒一晒桂林的山水美景、人居生态环境。他由衷感叹:“桂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

  生态持续向好、环境愈加优美,不仅是市民的感受,更有实实在在的数据佐证:

  ——“十三五”末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4%,较“十二五”末提升15个百分点;PM10和PM2.5浓度较“十二五”末大幅下降38.6%和43.1%;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99%,主要河流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2018-2020年,我市连续三年因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获自治区督查激励表扬,2021年我市因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绿色大考”,桂林从细处着手,向实处出发,从保护一片蓝天、一泓清水、一块土地开始,全方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抓好“三控三治一应对”,打出治污“十大组合拳”,突出加强工业、燃煤、采石场、露天焚烧、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治理。从“十三五”到“十四五”,我市空气质量继续稳步提升,2022年1-6月优良天数176天,优良天数增幅广西第一;PM2.5和PM10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5.4%、15.0%。

  碧水保卫战重点实施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一系列工程。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99%,市区3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桂林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净土保卫战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先行先试,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阳朔和恭城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严控重金属污染,实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较2013年基础排放总量下降25%以上。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经过几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践,桂林城乡人居生活环境持续改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群众的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着力打好“四治”组合拳 

  漓江焕发“青春态”

  秋日桂林,天空一碧如洗,青山环抱之下,漓江缓缓流淌,两岸凤尾竹深青浅绿,摇曳出点点秋光……“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被赞誉了千年的漓江,在桂林人民的呵护下,焕发出“青春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漓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漓江“三统”改革(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各方利益),推动实施“治乱、治水、治山、治本”“四治”工程,漓江生态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漓江时给予高度评价,指出:“这些年来,你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做得很好。”

  重拳“治乱”。破除“四乱一脏”(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历史顽疾,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8万余平方米,修复非法采砂点近90万平方米,清理河道住家船160余艘,清理重点水域网箱养鱼35万余平方米,关停沿岸家禽养殖场1100余家。投入近8亿元,重点对漓江流域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沿岸城镇和乡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受益人口达148.4万人。

  强力“治水”。大力实施“净水、补水、壅水、引水”工程,全面提升漓江水质、全力确保漓江水量。投入40多亿元完成城市段污水集中治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12年的90.5%提升到99%以上,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漓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Ⅱ类以上。2021年又实施漓江城区段支流综合整治,全力推进漓江全流域水生态综合整治。投入60多亿元在漓江上游建成小溶江、川江、斧子口3座水库,投入24亿元实施桂林第二水源工程,投入76亿元在洛清江水系建设长塘水库,还投入近30亿元建成临桂新区水系和连通水系工程,持续强化水资源调节配置,保障漓江生态用水。在漓江城市段下游实施壅水科学试验,解决城市枯水期生态景观问题。

  系统“治山”。实施桂林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投入2.6亿元生态复绿21家采石场破损山体共136万平方米;投入8700万元完成伏龙洲生态修复,彻底根治建筑杂乱、污水直排;投入近5600万元完成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修复,分三期修复岸线、边坡、山体等19处点位14.5万平方米;投入1200万元完成城市岸线湿地生态修复约4.6万平方米、岸线护坡约1500米;实施林改保护,共完成植树造林163.5万亩;实施景观提升,投入17亿元,打造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实现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

  改革“治本”。深化体制改革,成立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构建“市、县(市、区)、乡(镇)、村(居)委”四级网格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体系,变“九龙治水”为“统一领导”。强化法制保障,出台广西第一部地方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破坏生态资源和景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规章,漓江保护工作走上法治轨道。2021年5月,我市与自治区法检两院、生态环境厅共同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督察为民解难题 

  立行立改交出群众满意成绩单

  近日,阳朔县葡萄镇陵陂采石场一片宁静,周遭石山灌木等植被郁郁葱葱,满眼的“大自然绿”让人心旷神怡。

  位于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控制协调区内的陵陂采石场,曾被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重点对象”。几年来,经过场地平整、危岩清除、边坡治理、种树种草等一系列整改措施,陵陂采石场裸露的山体重披绿装,焕发勃勃生机。

  陵陂采石场的“前世今生”,是我市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缩影。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不断健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在广西率先开展“室组地”联合督导行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突出成效。

  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21个,交办信访案件793件,已完成整改791件。第二轮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375件,已办结364件,办结率达97.06%。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一以贯之,接续奋斗,桂林生态文明建设的脚步也更加坚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曾鸣表示,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首要位置,认真实施《桂林市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将漓江打造成为国内江河综合治理典范和世界级生态环境保护样板,以实际行动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来源:桂林日报 记者陈娟 通讯员蒋颖欢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责任编辑:陈 圣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