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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入列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表时间:2023-11-21    来源:广西日报

  近日,生态环境部对104个第七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正式命名授牌,桂林市阳朔县榜上有名,是今年广西3个获此殊荣的县区之一。据悉,该县先后荣获“中国最美休闲胜地、首批中国优秀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首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国家级荣誉;连续4年荣获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连续6年荣膺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连续6年获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

  阳朔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为抓手,编制完成《阳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先后投入1.19亿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7862万元开展山体生态保护修复,投入22.83亿元开展水体治理,投入2882.43万元开展植树造林,人工造林1833.3公顷,封山育林1.736万公顷,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和耕地保护工作,新增耕地284公顷,新增水田144.9公顷。

  阳朔县公安局开发、运用“朔安”管理平台,将乡村基层治理延伸到村间地头“最后一米”,对保护漓江各项工作指标进行下达、反馈和评价,以网格化、数字化、智能化筑牢保护生态环境屏障,推动辖区漓江段和遇龙河流域治理由传统模式向智慧治理转型升级,当好保护阳朔山水的“二郎神”。

  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密切与县直各部门协作配合,先后签订了“检察长+河(林、田)长”协作机制,深入参与“治乱、治水、治山、治本‘四治’工程”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检察呵护桂林山水”“保护山水 呵护漓江”等法律监督活动。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办理涉漓江及其支流遇龙河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倾倒、露天焚烧等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同时,责成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向漓江增殖放流本地鱼苗2.5万余尾,助推漓江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截至目前,阳朔县森林覆盖率达65.18%,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漓江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漓江治理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保护经验做法连续两年获国务院通报表扬。持续推进生态空间科学优化,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该县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每年给漓江干流和遇龙河核心区域7万多群众带来收入约1.2亿元。通过生态产业带动,2022年,全县漓江、遇龙河沿岸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65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沿岸城镇居民人均收入4.75万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探索出了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成功路径。

  据了解,2022年,阳朔县生态产业增加值105.02亿元,占GDP的82.4%,建成各级特色农业示范区58个,数量居广西前列,阳朔金桔成为全国单品面积最大、产量最高、品质最优、效益最好的特色产业,品牌连续4年荣登地理标志区域品牌“百强榜”,品牌估值超40亿元。持续打造了“旅游+生态、商业、文化、城镇化、体育、农业”六大产业集群。(记者 傅清龙 通讯员 陈德鸿 谢次娣)

责任编辑:陈 圣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