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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典范
发表时间:2023-08-17    来源:桂林日报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叮嘱,“要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桂林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规划体系、监管体系、治理体系,厚植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生态优势,促进经济与生态联动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树立了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样板。在党的二十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桂林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以及推动保护与发展双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型做法高度肯定。
  一、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优化环境治理布局
  在全区率先编制生态基础设施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化开发边界线及生态区、生产区、生活区“三线三区”,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形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的科学布局。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表扬“桂林市全力促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经验做法,国务院通报督查激励桂林“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自治区政府督查通报激励桂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桂林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二、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构建市域大环保格局
  一是创新公安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机制。在全国率先构建公安“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全区率先成立市级层面公安生态环境保护分局,17个县(市、区)组建生态环保大队,172个基层派出所组建生态中队,全市1684个行政村全部设置驻村辅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是创新漓江生态保护司法联动机制。完整构建漓江公检法保护体系,搭建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平台,依托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执法中心,构建“线索收集—审查受理—安检处理—效果跟踪”司法办案闭环体系。
  三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督考激励机制。在全区率先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率先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改革措施,创新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保证金和奖励金制度,形成“统责、分责、考责、追责”长效工作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
  三、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厚植可持续发展优势
  一是完善漓江生态环境治理机制。推进实施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喀斯特生态修复(三期)等重大工程,完善提升数字漓江5G实时监管平台,健全完善漓江流域治乱、治水、治山体系。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入选国家“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国家、自治区奖补资金31.6亿元。持续推进漓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推进落实市政府与漓江流域9个试点县(区)政府签订的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逐步完善漓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国务院督查通报激励桂林“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二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出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实施方案,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确立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等多条实现路径。整合全市生态资源资产,组建集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评估交易于一体的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探索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奠定坚实基础。成功创建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是广西创建国家级试验区唯一推荐城市,拓展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山水景观保护、生态产业发展渠道。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400.43亿元。桂林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总投资81.7亿元,是全区首批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
  三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模式,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本账,大力推进PPP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陈 圣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