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委宣传部 桂林市文明办 主办

荔浦市获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发表时间:2023-03-02    来源:桂林日报
  记者从荔浦市自然资源局获悉,自然资源部日前公布了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荔浦市光荣上榜。
  近年来,荔浦市不断总结探索形成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在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促进荔浦工业节约集约发展;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向空间要效益;探索“标准地”和“拿地即开工”工作机制;深挖潜力、盘活土地,优化城乡建设空间;综合开发,科学治理,落实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县级申请、省级推荐、自然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以及向社会公示,认定包括荔浦市在内的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记者刘健 通讯员周俊远 陈帆)
责任编辑:陈 圣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