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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表时间:2022-05-16    来源:桂林文明网

  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近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未来几年我市将全面把握“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要求,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做好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延至18周岁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力推进残疾人“六大扶贫”工程,惠及5.2万人次残疾人。今后几年,我市将继续大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我市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着力增强县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推动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

  50人以上的市直机关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

  “十三五”期间,市本级1137家用人单位安排2588人次残疾人就业,累计征收残保金2.3亿元。“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严格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2022年前,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25年前,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直机关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对正式招录(聘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

  此外,我市将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农村残疾人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多样性、实用性和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十三五”时期,我市全面实现0—17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手术治疗、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服务。全市111178名残疾人获得基本康复服务, 37950名残疾人获得辅具适配服务。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全面实施桂林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1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将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优先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优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统筹安排各级补助资金,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效率和资金执行率。

  残疾人教育方面,将实施桂林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合理布局和配置特教学校、特教班、资源中心(教室),实现 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均建有独立设置的特教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均建有特教班、“市—县” 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的目标。加强学前融合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积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无障碍环境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缩影。今后几年,我市将继续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乡村振兴建设、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同时,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继续实施“扶残维权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托各级残联组织、残疾人之家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持续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社区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志愿活动,推动助残志愿服务实现常态化,营造关爱和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陈娟)

责任编辑:陈 圣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