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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
发表时间:2023-07-28    来源:桂林文明网

  近日,灌阳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发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的通告》,2023年7月31日前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自8月1日起,灌阳县创城办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容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期间,将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以及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劝导、批评教育。同时,还对商户占道经营、私搭乱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流动摊贩不按规定随意摆摊、占道,乱倒垃圾、乱涂乱画;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下一步,灌阳县创城办将加大对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同时要求全县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在创城工作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争做文明行为的先行者、示范者,并通过多渠道大力普及文明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共建美丽灌阳。

  (通讯员:黄宇 罗黄洁)

责任编辑:陈 圣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