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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一男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受严惩重罚
发表时间:2023-03-31    来源:桂林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近日,我市办结一起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9日,汪某通过购买微信群,将线上视频平台客服转发的淫秽色情视频链接转发到其组建的54个微信群里面,并以此牟利。据统计,约有25000人购买观看了汪某传播的淫秽视频,其非法获利达7.9万元。
  2022年6月14日,汪某的所作所为被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刑侦四大队民警在前期缜密侦查中发现,并成功将其抓获。
  象山区人民法院近日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判处被告人汪某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的刑罚。
(通讯员:林丞) 
责任编辑:陈 圣钰